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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学校招聘公告

2022年阜新市太平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时间:10-13 浏览:198 阜新 初中

为缓解我区教育系统人才紧缺局面,优化人才结构,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 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21号)、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辽宁省教育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 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 》(辽人社函【2022】114号)、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阜新市委办公室  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阜委办发〔2007〕14号)文件等相关政策规定,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我区部分中小学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阜新市太平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9名,具体单位及岗位资格条件详见《2022年太平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报名条件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热爱教育事业,自愿履行人民教师的义务;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所需的专业条件以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附件2)、《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附件3)为准,研究生学历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不符的可按本科专业为准;报考教师要求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或持有教师资格考试组织部门出具的因受疫情影响未参加考试证明的】,可以参加此次招聘。通过教师招聘的可以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并要在试用期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未取得的,解除聘用合同;

5.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对应学位;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出现纠纷由考生自行解决;

7.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0月12日以后出生〕;

8.如有下列情况之一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试用期或服务期内的、在读的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中需要回避的人员不得报考应回避岗位。

三、报名程序

(一)岗位查询

《2022年太平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可通过阜新市太平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进行查询。

(二)报名方法

报名时间:2022年10月17日9时--2022年10月19日16时。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址是***,报名咨询电话:0418-6323155(报名期间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和上传本人电子照片。报名人员可在2022年10月17日9时至10月19日16时登录报名网站,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50KB以下)、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书电子版扫描件,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须上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截图(应包括“受到疫情影响”栏,jpg格式,100KB以下)、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考生一旦提交报名信息后至资格审查前,不可再进行修改,系统会在10月19日16时自动关闭,请考生注意报名时间。

2、查询审查结果。报名期间,资格审查人员将在网上对报名人员提交信息进行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报名人员可在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审查的,可在报名期间内改报其他岗位,审查结果会在48小时内反馈(周六、周日除外),请考生注意报名截止时间,报名时间截止后将无法改报其它岗位。

3、审查未通过且未在报名期间内改报其他岗位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请考生在报名后及时登录报名系统,关注资格审查结果,审查结果需由考生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查询,资格审查人员不对考生进行通知。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并通过资格审查初审的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A4纸,一式两份),并妥善保管。因疫情原因,考试时间待定,打印准考证及报名登记表时间请考生随时关注太平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通知。

(四)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每位报考人员只允许报考一个招聘岗位,并且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关系的岗位。同一岗位的报名人数达不到1:2比例时,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报考已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条件未被取消的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3.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或与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4.报考人员自报名至聘用(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单位、招聘组织机构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四、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分为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工作程序。

(一)笔试

1.笔试内容:教育学(含教育政策法规及职业道德)和教育心理学。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视疫情情况待定,具体时间在阜新市太平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发布通知(详见准考证)。

    3.报考者须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并按要求携带身份证、准考证以及疫情防控要求的相关材料,缺少证件、材料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4.分数线确定及成绩查询。阅卷结束后,根据成绩汇总分析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不得参加资格审查(复审)和面试。笔试成绩通过阜新市太平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查询。

(二)面试

1.人员确定。按招聘岗位计划人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名单,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参加面试的人员确定,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如出现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

2.资格复审。面试前,进入面试范围人员需持准考证和报名所提供材料的原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在阜新市太平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布,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按招聘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递补人员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资格复审。依据资格复审结果确定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人员名单将在阜新市太平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布。

3.面试方式及内容:各岗位面试采取讲课的方式进行,讲课内容在应聘人员所报岗位学科的现行教材中抽取,由专家评委对其掌握专业知识、教学技能和试讲人员的形象、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表现情况给予评价。面试总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及格,即达不到60分不能录用。

4.面试时间和地点:通过阜新市太平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通知。

(三)考试总成绩的确定

本次笔试和面试分数权重比例为5:5,考试总成绩为笔试分数×50%+面试分数×50%的总和。

五、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1.人选确定:体检人选根据面试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按实际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总成绩并列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确定;笔试成绩仍然并列的,由太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加试,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人选。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相关要求执行。对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3.体检的时间和地点:通过阜新市太平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通知。

(二)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选进行考察。按照《关于印发〈教职员工入职查询办法(试行)〉的通知》(辽检会字【2019】8号)要求,由教育部门负责入职前涉罪信息查询,须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考察工作参照《辽宁省录用国家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出现的岗位空缺,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从该岗位面试合格人选中依次递补,总成绩并列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确定。

六、公示与聘用

1、拟聘人选确定后,在阜新市太平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对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公示后出现岗位空缺,本次招聘不再进行递补。拟聘人选在公示期结束后,将本人档案等相关手续送交到太平区教育局403,逾期按自动放弃处理。

3、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六个月(未落实人事关系的毕业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察,实际工作能够达到聘用资格条件规定各项要求的,履行正式聘用手续,不能适应岗位需求的,取消聘用。新聘用人员5年内不允许流动到本行政区域外。

七、相关要求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65号令)执行。

(三)有关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考试工作的疫情防控要求将按照国家、省、市、区最新要求随时调整,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阜新市太平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有关公告。

(1)请所有报名考生于报名前下载辽事通APP并注册,形成健康通行码。考生进入考点前在检测体温的同时,验证健康通行码(绿码),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考试。出现发热等症状的考生不允许参加考试。在进入考场前以及考试过程中均需佩戴口罩。考试期间,如有考生出现发热等特殊症状,需送医治疗以及到发热门诊进行核酸检测等产生的相关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2)按照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规定,请报名考生自报名至聘用期间,不要到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进行活动,不接触有上述区域活动轨迹人员。考试前14天进行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和健康状况监测,出现异常状况及时诊疗。如因疫情防控需要导致本人无法正常参加考试或后期影响聘用,责任由考生自负。

(3)如有中高风险地区来(返)阜考生必须在报名结束前向太平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418-6323155)进行申报,同时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有关要求执行。解除隔离后,考生持《解除医学观察通知书》参加考试,考试当天进考点前统一上交。

本公告由阜新市太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418—6323155)。未尽事宜由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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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新市太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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